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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网讯 记者袁小峰报道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深化推行柔性执法新理念,实施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依法依规推出“缓缴罚款”新举措,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困难,规范企业依法经营持续发展,切实巩固拓展作风能力建设成果,有效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2022年8月8日,龙凤区住建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收到线索举报,大庆一建筑公司涉嫌违反《招标投标法》第33条规定,在工程招投标时提供了与实际不符的项目经理业绩。龙凤区住建局对此进行立案调查取证,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程序。考虑到当事人积极整改,且属于首次违法,依据《招标投标法》第54条规定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有关规定,于2023年3月24日对其作出拟依法处罚22.5万元、依法暂缓缴纳罚款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龙凤区住建局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涉事企业因疫情影响及工程款回款速度慢等原因,资金周转困难,加之罚款数额较大,如按期缴纳罚款,企业正常运转将受到影响。得知这一情况后,龙凤区住建局与大庆市住建局、区营商局、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对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下发了大庆市2023年首张延期缴纳处罚决定书,并协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保障了企业资金流动。
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龙凤区早在2022年就依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暖企服务“新十条”,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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