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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以来,紧紧围绕《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包头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全力推进工业、农业、生活领域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努力探索形成具有包头特色的试点模式,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生活领域,积极培育“无废细胞”,打造城市管理新形象,共建“无废城市”幸福家园。制定印发《包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新建12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补齐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短板,争取2025年实现全量焚烧。
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印发《包头市绿色建筑一星级标识评价管理办法》,3个项目被授予“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称号,2家企业被授予“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称号。
在绿色机关方面,3家单位入选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重点单位;1家单位入选全国公共机构能源示范案例;1家单位入选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
同时,全市所有快递营业网点全部设置“绿邮循环箱”,绿色包装比例达到96%。371所学校获评“绿色学校”,占全市中小学总数的60%。研究制定了餐饮行业“无废细胞”评定标准,建成“无废细胞”94家,建成“绿色餐饮企业”10家、“绿色商场”5家。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包头正加快建设“无废城市”,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贡献。
(记者:姬卉春;编辑:张飞;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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